曾永红律师,生于1987年,汉族,中共党员,法律硕士,全日制研究生学历,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法律专业。执业多年来,已经单独承办各类民商刑事案件200件以上。法学理论功底深厚,司法实践经验丰富。在办案过程中我始终坚持以人... 详细>>
律师姓名:曾永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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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证号:15134201510539030
执业机构:四川迈德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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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犯罪集团给人一听就是一个有组织的大型的犯罪团伙。盗窃犯罪集团是一个危害性极大的组织,我们要想打击此犯罪集团,必须要知道它的某些特征。只有了解其特征才能分清犯罪集团和其他犯罪群体的区别,才好对犯罪集团进行处罚。下面就跟小编一起来了解下。
一、盗窃犯罪集团有什么特征
1、犯罪主体的多数性。
盗窃犯罪集团的成立,其成员至少要达到三人以上。二人盗窃不能够成盗窃集团。从司法实践中看。盗窃犯罪集团一般少则三、五人,七、八人,十几 人,多则几十人、上百人。
2、犯罪目的的明确性。
犯罪集团都是为了实施一种或多种犯罪目的而建立的。盗窃犯罪集团则是为了窃取财物而成立的。但从司法实践来看,也有的盗窃犯罪集团兼施多种犯罪 的,如有的盗窃集团同时又兼施抢劫、诈骗等多种犯罪,构成盗窃、抢劫、诈骗等多种性质的综合犯罪集团。
3、犯罪形式具有组织性。
盗窃犯罪集团是一种有组织的共同犯罪。这种组织性表现为,在盗窃集团内部有一个较为严密和完整的组织体系,有明显的首要分子和一般成员,首要分子与一般成员之间存在领导与服从关系,有一定的犯罪分工,有一定的组织纪律。
4、犯罪成员具有固定性。
盗窃犯罪集团是为了在较长的时间内多次实施盗窃犯罪而建立起来的,而不是实施一次盗窃而临时纠合的。因而其盗窃集团的主要成员较为固定,有些甚 至是常业盗窃犯。所以,盗窃犯罪集团具有作案次数多,时间长的特点。从作案次数上看,有的少则十多次,多则几十次、上百次,从作案时间上看,少则几个月,多则一年以上,甚至数年。
二、犯罪团伙处罚
犯罪集团主要有反革命集团、走私集团、拐卖人口集团、抢劫集团、盗窃集团、诈骗集团、贪污集团、贩毒集团等。由于犯罪集团较之单个人犯罪或其他共同犯罪,具有更大的社会危害性,因此,处刑也较重。在中国,对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除刑法分则明文规定了较重的法定刑以外,都应从重处罚;对其他主犯也应从重处罚;对从犯,比照主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对胁从犯,则根据其犯罪情况,比照从犯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三、犯罪集团首要分子
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是指在犯罪集团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首要分子是以犯罪集团存在为前提,在犯罪集团中既可以在幕前指挥,也可以在幕后指挥。有的只组织、指挥,并不亲自去干;有的既领导,又亲自动手去干。不论如何,首要分子都是犯罪集团的灵魂和核心,他们发起成立犯罪集团,策划发展集团成员,主持制定犯罪计划,指挥集团成员实施犯罪活动,在犯罪集团中起着决定性作用。
所以,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要比其他主犯具有更大的社会危害性和危险性,是在共同犯罪中从重打击的对象。一个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可能是一个,也可能是两个以上,这主要看他们在犯罪集团中所起的是不是组织、指挥和策划的作用。
这里所说的“犯罪集团”是指3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组织”主要是指将其他犯罪人纠集在一起。“策划”主要是指为犯罪活动如何实施拟定办法、方案。“指挥”是指在犯罪的各个阶段指使、命令其他犯罪人去实施犯罪行为等。
以上文章就是对盗窃犯罪集团的特征以及犯罪团伙处罚的全部内容。通过上述文章内容,我们可以知道。盗窃犯罪集团是一个犯罪主体比较多的犯罪团伙;盗窃犯罪集团的犯罪目的是具有明确性的,都是为了盗窃财物;它的犯罪形式是具有组织性的;以及盗窃犯罪集团的犯罪成员是具有固定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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